近日,民政部最新公布《婚姻登記工作規范》(以下簡稱《規范》),《規范》已于今年2月1日起實施。今后,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若與真實情況不符,就辦不了結婚、離婚了。另外, 2月1日起,登記結婚時,不僅要簽名,還要按指紋。
重點要求一:戶口簿上婚姻狀況要與真實狀況相符
戶口簿是市民在辦理結婚登記時必須要出示的證件。不同的是,以前基本上只要出示一下就行了,今后卻會更嚴格地審核。
《規范》強調,今后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應當與當事人聲明的一致,具體包括:居民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應當與當事人聲明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等材料,不一致且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當事人聲明的婚姻狀況與婚姻登記檔案記載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材料。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不一致且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重點強調二:簽名不夠
還要按指紋《規范》規定,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申明書》、《申請離婚登記申明書》、《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等文書時不僅要求簽字,同時增加了指紋認證。
重點強調三:禁止亂收費
不得亂收費《規范》要求,辦理婚姻登記要有獨立的場所,婚姻登記處不得設在婚紗攝影、婚慶服務、醫療等機構場所內,這樣避免了一些經營性單位“變相”向新人收取費用。
重點強調四:離婚要有獨立辦理區
雙方分開談婚姻登記處設有候登大廳、結婚登記區、離婚登記室和檔案室,以前結婚登記、離婚登記都在同一區域辦理,《規范》規定,以后離婚要有獨立辦理區,保護當事人的隱私。
《規范》里特別提出,當事人在辦理離婚登記前增加了詢問筆錄程序?;橐龅怯泦T要分開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書內容的意愿,了解當事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是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等,并進行筆錄,筆錄當事人閱后還要簽名、按指紋。這樣的分開詢問,可以更真實地了解雙方的離婚意愿,可以把《離婚協議書》的內容進行進一步確認、規范,對于“假離婚”等不正常的行為也能提前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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